仲裁確定大巨蛋展延有理 北市府:遠雄違約
民報
2016-03-24 00:00
遠雄大巨蛋工程展延,與北市府槓上。台灣營建仲裁協會仲裁結果遠雄主張土方運棄申請展延工期有理,可展延110天。遠雄表示,還有都審、環評變更設計展延工期已交付仲裁,其餘多項展延也已申請,持續爭取權利。不過台北市政府認為,仲裁結果也證明工程明顯違約,呼籲遠雄公開仲裁內容。
遠雄主張大巨蛋在興建過程中,工程棄土運送地台北港,但台北港因工程需要停收107天,加上其中還有3天遇颱風來襲,仲裁人認為這些延宕不可歸責於遠雄,因此裁定遠雄申請展延有理。
遠雄表示,另還有其他不可歸責的都審、環評委員要求變更設計,造成成本增加約150億元,已申請展延882天;路樹遷移及路型變更,北市府屈服特定人士抗議,依契約北市府應排除而未做,造成工程延宕將近700天;以及柯文哲市長上任以來北市府應做未做的捷運通風口及板南線五號出口移設工程、五大管線遷移工程、國父紀念館80米聯通廊工程等,都將依法申請展延。
不過北市府今天表示,依台灣營建仲裁協會的仲裁庭最後判斷,大巨蛋完工暨取得使用執照期限,自2014年12月28日起展延110日,因此遠雄巨蛋公司應於2015年4月17日完工,仲裁庭判斷的結果,也證明遠雄巨蛋公司明顯違約。
北市府強調,去年5月遠雄因涉違反《建築法》第58條遭勒令停工,但工期展延110天後,應完工期程仍在勒令停工前,因此「遠雄未如期完工,與北市府勒令停工沒有任何影響與關聯」。遠雄原主張因為棄土清運時間經環評同意延長,展延工期日數890天,後修正為459天,仲裁庭最後判斷遠雄可展延工期只有110天,顯見遠雄所提出的要求,被仲裁庭認定無理由。
北市府強調,遠雄巨蛋公司施工進度嚴重落後,屬重大違約情事,未因聲請仲裁改變。為顧及全體市民安全及權益,後續仍會與遠雄積極協商,以解決公安疑義。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說,北市府原本希望公開仲裁結果,但公開需要雙方同意,因此呼籲遠雄同意公開仲裁結果,以解外界疑慮。
柯文哲今天上午出席交通會報,面對大批媒體詢問對大巨蛋仲裁的看法,由於北市府未安排柯文哲受訪,柯P現身時匆匆閃過眾多電視鏡頭,媒體所有提問皆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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