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啟惠坦言代處理女兒股票 認名譽遇嚴峻挑戰已身心俱疲
民報
2016-04-07 00:00
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捲入浩鼎疑雲,雖然滯美未歸,但今(7)日仍按照立院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在內容中翁啟惠坦言,的代為處理女兒在台灣的股票戶,但強調賣股是聽業務員建議隨口應允出售且當時並未得知解盲結果,而解盲後發言則是基於科學認知,強調並無意圖影響股市,而女兒擁有浩鼎股票也非刻意隱瞞,至於中研院技術轉移也非他出面簽約。翁啟惠在報告中對於浩鼎案引發風波而影響中研院名譽數度致歉,同時強調自己人生從未受此名譽上嚴峻挑戰,如今他已經身心俱疲。
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上週在國外向總統請辭中研院院長一職未果,隨即請假至今,但原訂上週四赴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報告,委員會除通過譴責案之外,還要求先以書面報告進行,待返國後即刻赴國會報告。
翁啟惠書面報告今日送交委員會,在報告內容中翁啟惠強調,自己從2006年返台後,一心將自己所學貢獻家鄉,因此對於科學以外的領域欠缺完整認知,對於浩鼎事件也涉及諸多過往在台灣與美國所發生的事務,對各方批評無法立即一一回應,累及中研院與家人,深感抱歉,因而擬辭卸中研院院長職務。
對於浩鼎所引發的疑義,翁啟惠也再一次解釋浩鼎股權的由來,強調自己回國接任中研院院長之前,即將所持有股票等交付家庭信託,兩名子女則是該信託受益人,多年來多按照美國法律在免稅額度內贈與子女股票與現金,因此女兒認購浩鼎股票的資金來源絕非第三人贈與,而翁郁琇在台開立股票帳戶則基於長期居住美國而授權父母處理該帳戶,當初受訪時表示自己未持有浩鼎股票時,也無意隱瞞女兒持股之意,造成外界誤解,翁啟惠也在書面報告中表達歉意。
此外,對於賣股問題,翁啟惠則解釋,2月18日代女兒賣出浩鼎股票,是業務員在當天一早與他電話聯繫,建議在價格不錯時可以賣掉一些股票,因而隨口應允出售十張,但當時他完全不知道解盲結果,絕對不是因為事先知道解盲結果而主動出脫股票,純為業務員推薦所做理財行為。
而對於浩鼎解盲後的發言,他則再次強調是被動接受媒體以科學觀點釐清事實,完全沒有考慮股市,也沒想到女兒持有浩鼎股票不適合對解盲結果發表言論,是基於對事實的認知,並無散布不實訊息影響股價意圖,造成未迴避利害衝突的疑慮,深感抱歉。
此外,翁啟惠也強調中研院技術轉移過程,在2000年郭與2004年時兩次技術轉移給浩鼎,中研院均獲得簽約金及權利金等對價,但自己因為顧及與浩鼎的關係,因此當時也未代表中研院或研發人簽約,翁啟惠強調,他這樣的行為是否違反中研院之「科技移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將會配合中研院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委員會或倫理委員會的調查。
至於浩鼎案當中他的發言與法律爭議,他則在書面報告中懇請教委會給他適當空間,委請律師代為處理,配合司法調查,對於中研院名譽的負面影響,也表達深深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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