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農業倉庫」列冊追蹤 市農會急拆 縣府緊急改列暫定古蹟
民報
2016-04-20 00:00
有90年歷史為台灣最大最獨特的穀倉~「彰化市農會倉庫」,民眾提報為古蹟,縣府4月1日召開文資會議決議「列冊追蹤」,不料市農會藉口有公共危險,17日竟雇工逕行拆主建築,縣府獲報協調停工,並於今(20)日召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審議會議,決議將「彰化市農業倉庫」逕列為本縣「暫定古蹟」,視同古蹟,不得破壞拆除,俟日後繼續審議。
日前受「列冊追蹤」之彰化市農業倉庫,因本月17日突遭受彰化市農會局部拆除,面臨重大緊急危機,縣府依「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規定,成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於今天至現場會勘並審議,因其具農業發展上之特殊歷史意義,與建物造形特徵亦別具特色等因素,決議將「彰化市農業倉庫」逕列為本縣「暫定古蹟」。
彰化市農業倉庫於去年11月由民眾提報,因建築具歷史、建築史價值及再利用潛力,經今年4月1日縣府召開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決議:「列冊追蹤」,文化局並與彰化市農會進行再利用規劃設計及保存之協調,4月8日並已先行至農會第一次當面溝通協調。
不料,隨後彰化市農會以農業倉庫屋頂塌陷,造成公共安全疑慮為由,於4月17日逕行進行建築物主體的拆除。縣府文化局接獲通報後,隨即至現場瞭解並溝通,獲得農會同意暫緩拆除作業,文化局並啟動暫定古蹟機制,隨即於4月20日再度邀集文資委員進行現勘審議。決議逕列為暫定古蹟。
縣政府表示,暫定古蹟視同古蹟,倘遭受破壞,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4條規定,將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之刑責。本案後續將由彰化縣政府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針對其建築之文化歷史藝術等價值進行審議。
縣內文史團體得知縣府文資委員會將之列為「暫定古蹟」,咸表認同,認為以後應進一步正式列為古蹟,和台鐵扇型車庫及鐵路局老宿舍群串連成文化資產「鐵三角」為全台特有的歴史文化景觀,為彰化帶來光榮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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