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轉型正義 藍學者:不是把秦檜的像全都弄掉
民報
2016-05-12 00:00
民進黨推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立法,文化大學國發所教授劉性仁今在立法院公聽會中指出立法爭議及針對性。他舉秦檜和岳飛為例,「大家知道秦檜做了什麼事,岳飛做了什麼事,下一代的人自己去判斷,不是把秦檜的像全都弄掉」,對這樣的紀念行為全盤否定,他覺得矯枉過正,應該要全部保留下來。
劉性仁也提及,開放政治檔案和檔案法發生衝突,也與國家安全有關,「而且影響國民黨在陸工會推動的工作,包括過去在位子上的人,或者是在大陸這些人,可能會受到一些受到人身安全問題」;至於調查範圍界定也有困難,八二三炮戰、黃俊英事件是否也在調查範圍內?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月21日審查「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決議舉行四場公聽會,今(12)日舉行第三場,邀請藍綠推薦多位學者專家出席,會議發言列紀錄。劉性仁在會做出做以上表示。
儘管「國家人權委員會」尚未成立,但他和接下來發言的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吳盈德都強調現在已有「國家人權委員會」在推動,完全不覺有口誤。
劉性仁發言時首先指出,轉型正義過去常淪為民進黨選取操作贏取選票,應探討如何制度化,而民進黨提出的草案法律有四大任務,但不確定性太多。
劉性仁說,台灣社會中最大問題是在調查證據方面、程序處理及後續補償等問題都有非常大的爭議,在尋求和解和正義過程中,會產生非常大的矛盾。
他說促進會成立一個調查組織,權力非常大,不受行政院監督。但真相調查時間是什麼時候?是只有兩蔣時期,還是包括過去原住民時期,「像我們過去的八二三炮戰、慰安婦事件、三一九槍擊案跟黃俊英事件,當時兩蔣時期為了廉價徵收土地,像南港202兵工廠跟老兵處理,是不是都在調查範圍內」?
劉性仁還說,促轉條例中有個最大的問題,就是和國防、國家安全有關,和檔案法有發生衝突時,開放政治檔案和檔案法發生衝突,「而且影響國民黨在陸工會推動的工作,包括過去在位子上的人,或者是在大陸這些人,可能會受到一些受到人身安全問題」,透過轉型正義卻達到現代不正義,需要集思廣益。
「另外就是這些情治人員,還有當時國民黨的重要文物,到底是屬於私產還是國家公產」,如何管理如何公開,都要逐一討論。
他接著提到。調查若有認定上的困難難處理。認定上有困難,在刑事賠償、經濟賠償上,從李登輝總統已來已做很多法制工作,「比如說我們現在有國家賠償法、刑事補償法、二二八補償條例等和轉型正義有關的法律,這些法律都已存在,但在野黨認為沒辦法對不當黨產處理。
劉性仁說,為何不在現有條例已完備,另搞促進轉型正義和不當黨產條例?「這會不會有推翻全盤現有東西,再搞一個東西的問題」?而促轉會是「空白授權」,超越常設性組織,又不受政院組織法監督,「會不會變成第二個NCC?這是我非常擔心的」。
儘管國家人權委員會未成立,但劉性仁當場仍說,民進黨要做轉型正義很好,但已有「國家人權委員會」在推動非常多的有關轉型正義工作。「尤其現在預算有限下,是不能用全民的利益來看」?
劉性仁接著也強調,如果現在搞一個促轉條例,去清算過去,這會違背憲政秩序和現行法律秩序,違反法令安定性,對特定政黨立法,「失掉憲法各政黨平等的情況,「到底哪些國民黨私產?國民黨是個社團法人,一個社團而已」。
劉性仁也提到比例原則和法的明確性問題,促轉條例指出的調查三階段有太多不確定的概念,但「正義也是不確定的概念」,這樣的過程中比例拿捏在立法過程中應考量。
「另外,我們現在常講的紀念行為,好的壞的是不是都應該把它矯正過來?不好的行為像白色恐怖,保留下來讓大家知道,讓大家有這樣的記憶,你如果把它全部毀掉,那大家可能不曉得」。
劉性仁接著舉例說,就好像秦檜、岳飛,他二個像,「大家知道秦檜做了什麼事,岳飛做了什麼事,下一代的人自己去判斷,不是把秦檜的像全都弄掉」,對這樣的紀念行為全盤否定,他覺得有點矯枉過正,應是把它全部保留下來。
他建議要處理轉型正義可透過修憲加制憲,提交大法官會議作解釋避免社會爭議,第三是發揮「國家人權委員會」功能,以現有機制、現有法律取代促轉條例和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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