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促轉條例 藍學者:笑看! 扯鄭捷、死刑犯「正義如何定義」
民報
2016-05-12 00:00
民進黨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立院今天上午舉行第三場公聽會,國民黨智庫顧問李訓民在會中指出,條例名字加「轉型」全世界都沒有,並提到柏拉圖及羅爾斯的正義概念,也講不出什麼是正義,把「轉型」加上去是不倫不類。
李訓民說,「有時候我們笑看本案條例,根本就是立法者達到政治目的的工作」,套用海耶克所言根本就是「民主政治專斷的合法化」,本法律人的良知良能,他要做這樣的批評。
面對促轉條例規範時期,他質疑是否只是在戒嚴期間,同時也拿出三一九來,黃俊英事件走路工來反批,說這都是在動員勘亂時期外發生的,「一九四五年之前的要輕輕放過嗎」?日本人佔有台灣人的(財產)證據歷歷,「更是磬竹難書啊」。
他也提到,除了昨天槍決的鄭捷以外,還有「好幾百位」三審定讞的死刑犯,他們的正義又怎麼定義?因此他覺得促轉條例是殘缺的。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月21日審查「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決議舉行四場公聽會,今(12)日舉行第三場,邀請藍綠推薦多位學者專家出席,會議發言列紀錄。二度出席公聽會的李訓民做出以上表示。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吳盈德則指出,威權統治時期作為期間,並非法律上的概念,而是比較接近政治學的概念,「到李登輝總統前期還是威權統治」?就民進黨版看應泛指戒嚴時期,但戒嚴時期是有法律依據的,戒嚴期間的相關行為是否有不法或超出法律範圍追究相關責任,或許還會明確一點。
從日本投降到動員勘亂是否向前延伸到原住民權益,吳盈德認為應包含在內,但計算時期要從哪計算?對原住民同胞來說可能要往前再推,這兩件事情上是矛盾混亂的。
此外他也指出,像「不當黨產條例草案」最大的爭議在「不當」兩字,以及哪些是「附隨組織」,和政黨法及人團法出現競合,這條例的打擊範圍是現在296個政黨和他的附隨組織的財產,但這樣條例通過也很好,「民進黨也要接受檢驗」。
但他仍強調,轉型正義是否有列條例的必要性和急迫性,是否當前現階段要處理,立院應再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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