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李宜儒 台北】
法人董事持股申報不實,櫃買中心重罰浩鼎100萬元。(鉅亨網記者李宜儒攝)
櫃買中心表示,浩鼎公司(4174-TW)編製公告申報之2013年及2014年股東會年報,所揭露之法人董事Alpha公司持股數未包含其FINI帳戶之持股數,公司於前開編製之年報揭露董事及前10大股東之持有股數有誤,因情節重大且長期未更正,依資訊申報作業辦法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100萬元。
浩鼎昨天公告,修正公司年報中前10大股東內容,根據新申報的資料,Alpha所持股的浩鼎張數也跟著修正,其中2014年及2015年的持股張數較原先增加約1000張,至於2016年的資料,截止4月底為止,也較之前增加近800張。
浩鼎股東Alpha持股變化表
時間 |
原持有張數 |
修正後持有張數 |
2014年 |
6789 |
7742 |
2015年 |
5779 |
6797 |
2016年前4月 |
5779 |
6496 |
製表:鉅亨網記者李宜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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