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淘空財產35所列管 時力提案董事無給職強化監督
民報
2016-06-21 00:00
近年私校董事會掏空校產事件層出不窮,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今(21)日表示,就讀或任職於私立大專院校的師生占六、七成以上,私校治理是否健全,與其受教權及勞動權益息息相關,時代力量將提出《私立學校法》修正案,透過民主治理、強化監督、公開資計及健全退場機制,保障師生權益,並促進教育公共化。
時代力量今天召開黨團會後記者會,徐永明批評,私校缺乏監督,董事家族化、學校私產化情形嚴重,董事濫權、面臨財務危機、財產遭淘空或退場造成學校師生權益受損等。
徐永明指出,因少子化衝擊、招生不佳、辦學不利等原因,目前已有35所大專院校受教育部列管,但退場機制不健全,造成董事轉型圖利,時代力量提出《私立學校法》修正草案,強調「民主治理、強化監督、公開資訊、健全退場」。
徐永明說明,草案明訂,私立學校諮詢會成員,增設教育工會及學生代表,董事會增設公益董事、勞工董事;降低董事間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的關係人數比例至五分之一,董事連選連任一次為限,並設公益監察人及勞工監察人,董事回歸無給職。
此外,草案規定,董事會成員名單,應公告在學校資訊網路,董事會議全程錄音,除法令規定外,應在一個月內在網路公告;在健全退場方面,主張主管機關重組董事會,接管辦學困難私校,明定學校停辦的程序及條件,保障停辦學校的師生權益,並刪除轉型相關條文避免轉型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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