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課該學的事:從自己出發,和社會好好相處》
披頭四的一千二百小時
近年來,心理學家和認知科學家經過很多調查統計和分析,一方面發現IQ和成功之間的關係並不是那麼密切,如同前面提過的特曼教授的調查研究。另一方面,芝加哥大學布魯姆教授針對一百二十個在各領域表現傑出者的研究,他的結論是每一位傑出者都經過十年到十五年的努力,才到達職業、事業生涯的最高峰,這或許可以量化為「十年定律」或者「一萬小時定律」。
所謂「十年定律」或者「一萬小時定律」就是成功來自十年或者一萬小時以上專注用心的練習,專注、用心的練習包括嚴師指導、關注和嚴謹的自律、自省的練習。用一天平均二小時專注用心地練習來算,一萬小時就是十~十五年了。
搖滾樂歷史上最成功的樂團披頭四(The Beatles),就是一萬小時定律的好例子。一九五七年,十六歲的約翰藍儂(John Lennon)和朋友在英國利物浦組成樂團,十五歲的保羅麥卡尼(Paul McCartney)和十四歲的喬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先後加入,他們三個人都是吉他手,鼓手卻換來換去,一直到一九六二年林哥史達(Ringo Starr)加入成為固定的鼓手。
從一九五七年開始,兩、三年下來,披頭四不過是一群默默無聞的小夥子組成的搖滾樂團而已,但是幾年之內聲名鵲起。從一九六二年開始出唱片,在歐洲巡迴演出,一九六四年到美國演出,轟動全球並引起「披頭四旋風」,擁有許多膾炙人口、流傳久遠的歌,如〈我要握你的手〉(I want to hold your hand)、〈蜜雪兒〉(Michelle)、〈嗨,裘〉(Hey Jude)、〈昨日〉(Yesterday)等。
半世紀以來,披頭四對流行音樂的影響非常龐大。我要強調的是最開始時披頭四得到一個機會,一九六○年八月,他們得到一紙在德國漢堡夜總會演出的合約,其實,那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機會,漢堡也算不上搖滾樂重鎮,賺的錢也不多,夜總會裡的環境和氣氛也不怎麼樣,聽眾也不懂得欣賞他們。
但是,他們在那裡一星期七天,每天五小時不停地演出,從一九六○年八月到一九六二年底,一共去了漢堡五次,第一次演出了一百零六天,每天五小時以上,第二次九十二天,第三次四十八天,一共演出了一百七十二個小時,第四、第五次加起來有九十二小時的演出,他們在一年半之內一共演出了二百七十天,一千二百小時。一千二百小時有多久?一個普通樂團從組成到解散也不一定會演出一千二百小時。
那就是不斷努力、不斷磨練。
本文節錄:【公民課該學的事:從自己出發,和社會好好相處】一書
作者/劉炯朗
麻省理工學院電腦博士。為國際知名的電腦資訊學者,在即時系統、電腦輔助設計、VLSI佈局、組合最佳化、離散數學等領域均有傑出之貢獻。曾先後當選美國電子電機工程師學會(IEEE)會士、美國計算機協會(ACM)傑出會員。2011年榮獲有「電子設計自動化界的諾貝爾獎」之稱的卡夫曼獎(Phil Kaufman Award);2014年獲IEEE基爾霍夫獎(Gustav Robert Kirchhoff Award);2015年獲中國計算機科學協會海外傑出貢獻獎。
曾任教於麻省理工學院及伊利諾大學,於1998至2002年間擔任臺灣國立清華大學校長,作育英才無數。其於1973年發表於Journal of the ACM之論文截至2015年已被引用超過一萬次,影響極大。並以資訊工程之國際學術聲望,於2000年獲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是國際上聲譽卓著的科學家、教育家。2005年起,在竹科IC之音主持談話節目「我愛談天你愛笑」,以幽默的談吐及豐富的學養暢談科學、文學、歷史、科技發展等各領域的知識,深得大眾喜愛,迄今已出版11本科普、散文作品。
著作:
《你沒聽過的邏輯課:探索魔術、博奕、運動賽事背後的法則》、《從輪子到諾貝爾:學校沒教的創新發明》、《劉炯朗讀三字經》、《學校沒教的邏輯課:發現八卦、婚姻、網拍背後的定理》、《國文課沒教的事》、《下課後的奇幻補習班》、《一次看懂自然科學》、《一次看懂社會科學》、《20不惑──大學校長親授33堂生涯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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