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管理
「全體共治」沒那麼神奇
伊森.伯恩斯坦 Ethan Bernstein 約翰.邦區 John Bunch
尼可.康納 Niko Canner 麥可.李 Michael Lee
大多數撰寫全體共治與其他自我管理形式的觀察者,都採取極端的立場,不是稱頌這些「無主管」、「扁平化」的工作環境可培養彈性與參與,
就是貶抑為幼稚的試驗,忽略了實際的工作狀況。
本文以捷步、晨星等公司為例,提出這些自我組織模式通常有三項共同特性:以團隊為結構。團隊設計及治理自身,並隸屬於一個較大結構中。
領導取決於環境條件,責任會依適任與否及工作改變而變動。儘管全盤採行自我管理,用以決定整個企業該做什麼、由誰來做、員工薪酬如何,
是艱難而充滿不確定的工作,在許多狀況下並不值得。但自我管理組織的元素對公司來說,可能是有用的工具,有時也適合把新做法與傳統模式
結合在一起。
【來源:《哈佛商業評論》2016年7月。更多精采內容請上《哈佛商業評論》官網;《哈佛商業評論 Manager Club》粉絲團。未經授權, 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