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島護主權 鳳凰衛視3記者登船恐開罰
民報
2016-07-31 00:00
南海仲裁案衝擊我太平島主權領海,主動發起前往太平島伸張主權的東港漁船在歷經12天航程後,今(31)日上午如期返迴東港。我漁業署表示,尊重漁民航行我200浬專屬經濟海域的行為,但對於可能違反《漁業法》等相關法令,依「人船分離」原則,視情節輕重做適當裁處。
此趟勇闖太平島之行,漁船船隊航行1600公里,來回航程12天,雖然沿途風平浪靜,但在台灣引起的政壇波濤可不算平靜。在預定登島的前一天,傳出行政院與國防部對於是否准予登島不同調,後來才爆出原來船上有3名中國香港鳳凰衛視記者黃志祥、黃家騰和許少軒,因身份敏感而惹出爭議。
中方記者隨船採訪,引發國內一陣軒然大波,認為若讓中方記者登島,可能會讓外界有兩岸聯手護太平島的觀感。為避免全體船隊遭拒登島,船隊因此「壯士斷腕」,主動將載有3名中方記者的「海吉利號」停泊在太平島港外500公尺處,其餘三艘漁船才以牙疼、腳傷、需補給淡水等理由獲准進港,完成登島心願。
漁業署接受媒體訪問表示,3名隨船出航鳳凰衛視記者為我國國民,因海巡安檢所檢查持有船員證而放行,事後才知非船員而是隨船採訪,違法事證明確,經追查其船員證效期與出海記錄,只有一人曾出海一天,不符合每年須出海3月的規範,因此3人於申辦船員證時的6000元訓練保證金應會沒入。
另在漁船可能違法部分,漁業署指出,活魚運搬漁船作業許可期間不得從事特定漁業、漁船搭載船員應依規定辦理受雇等行為。此外依法只能點對點往來台灣10個、中國大陸23個漁港運搬石斑魚,本次太平島護漁航行違規事實明確,將待約談漁民及船長,進一步了解其動機與目的,再視情節予以廢照或罰金等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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