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台新金控(2887-TW)重啟彰銀(2801-TW)合併案,但財政部堅持反對,金管會今(2)日首度提出「財政狀況、法令遵循、公司治理、健全的發展狀況」等4項審核要件,強調若非合意併購,未來公司治理將出現問題;同時監視台新金股價。
台新金6月22日股東會上,股東臨時動議通過授權董事長吳東亮重啟與彰銀合併案,台新金控上周五在彰銀董事會尚未召開前,先行在例行常董會上提案通過「成立與台新金整併研究小組」。
但是財政部長張盛和態度強硬表示,金管會不會同意惡性併購,財政部目前已去函金管會,將捍衛國家和全民的利益;絕對不會因台新金投資新台幣 300多億元,就讓它取得彰銀1.7兆元的資產。
面對台新金、財政部雙方立場堅定,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表示,依照規定,公司合併必須經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通過;所謂「決議」是要達成協議,才能向金管會提出申請。
王儷玲也強調,若非合意併購,未來公司治理也會出現問題,目前金管會還是希望台新金和財政部多溝通,為全體股東權益、員工、客戶以及健全經營多做考量。
王儷玲表示,未來若要審查,將從「財政狀況、法令遵循、公司治理、健全的發展狀況」等4個面向審查。為了在程序上有好的結果,她呼籲須回歸這4個面向,從全體股東權益考量,決議之後再提出申請,且雙方要加強溝通。
此外,對於財政部已行文金管會、證交所、投保中心等單位,請其注意台新金控是否有故意影響股價之嫌。
對此,金管會也強調,目前已經依照監視制度掌握台新金的股價狀況,若有涉及不法炒作,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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