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30)德國國會表決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
今年5月台灣大法官釋憲要求修法或制定法律讓同婚合法化,成為亞洲第一,也有望超越台灣向來欣羨的法治先進國 ─ 德國。期望台灣在兩年內能直接修改民法,讓同性婚姻等同於異性婚姻,優於德國同婚與異性婚分開、另立同性伴侶法的做法。不料,才一個月多,德國終究比台灣早一步邁過這個坎,成為同婚合法化的國家。
根據《自由時報》,德國國會以393票同意、226票反對、4票棄權通過同婚法案,往後德國內的同性伴侶能夠享有與異性婚姻平等的待遇,除了認同婚姻效力外,也允許領養小孩。
德國總理梅克爾一直反對同婚合法化,今天她仍坦承投了反對票;然而她日前受訪時表示「同性婚姻不應受政黨立場限制」,投票前梅克爾也要求黨員憑良心投票,不要遵循黨的路線(梅克爾屬基督教民主聯盟,為現今的執政黨)。梅克爾立場的軟化據信造成決定性的改變。
根據德國去年的民調,其實德國民眾超過八成以上都支持同婚合法化,只因為梅克爾與其保守的基督教民主聯盟的阻撓,使同婚合法化法案長期卡在國會無法通過,直到今天同婚合法化才開花結果。
(圖片取自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