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死有「好的死亡」或是「無痛苦的死亡」的含義,但這個名稱和實際作法長久以來一直受到爭議,有人認為這可以幫助患有不治之症的人無痛苦或更嚴謹的離開,但也有反對者認為這個行為是在殺人或是協助自殺。
荷蘭在2002年成為全球第一個醫師可以合法協助民眾安樂死的國家,執行安樂死需要出自病人自願,並且有醫生證明病人處在「不能減輕」及「不能忍受」的痛苦中,確認安樂死是病人與醫生唯一的選擇。
去年荷蘭政府研擬新法,擴大安樂死的適用範圍,只要經過周詳的考慮,認為自己的人生足矣、沒有缺憾,即使沒有罹患絕症也可以安樂死,不過獲准安樂死的人都還是要經過第三方嚴密的審查及監督才能達到安樂死的標準。
根據《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發表的研究指出,荷蘭的安樂死已成常態,有4.5%的荷蘭人選擇以這個方式來結束生命,即使他們並不一定是重症患者。
各國間時常會傳出病患因為久病厭世而選擇自殺的新聞,這樣的結果不僅讓家屬無法接受也覺得遺憾,但如果使用安樂死的方式,在事前就做好充分的溝通及了解,雖然表面上看似都是自己選擇結束生命,但實際上的意涵是不同的,對有些人來說,這甚至是一種尊嚴的離去。
之前英國的BBC播出紀錄片《如何死:西蒙的抉擇》,是記錄一位運動神經元疾病患者西蒙賓納和親友的生活點滴,原本家人們都反對他選擇安樂死,但賓納慢慢失去溝通能力,更覺得讓看護幫自己沐浴更衣,是一件羞辱又無助的事情,在最後賓納終於和家人達成共識,送去瑞士安樂死,這個紀錄片震驚了社會,也讓大家開始反思人生。
對於安樂死這件事,每個人都立場和角度都不同,最重要的是本人和家人有經過充分的溝通,並且對於人生已經了無遺憾,那是否也不該再阻撓他更舒服地走完人生最後一程?
(以上圖片皆為示意圖 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