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06)年度公費流感疫苗將於10月1日開打,嬰幼兒為流感的高危險群,但由於6個月內嬰兒還不適合接種流感疫苗,另托嬰中心、幼兒園等場所內之嬰幼兒如罹患流感容易併發重症或造成群聚感染,因此疾病管制署今年將「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及「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二類新增為公費接種對象,以間接保護嬰幼兒,預估將各約有20萬人及5萬人受惠。
疾管署表示,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以嬰兒出生年月認定,請攜帶家長之身分證和健保卡,及完成新生兒登記之戶口名簿或出生證明,至全國各縣市鄉鎮衛生所或合約院所接種,不受戶籍地限制。
至於符合公費接種條件之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則包括幼兒園服務之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等,及托嬰中心之主管人員、托育人員、教保人員及助理教保人員等,由各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及造冊,送請當地衛生局所協調安排接種作業。
民眾如對今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有相關疑問,可於各網路搜尋引擎輸入「106年流感疫苗」關鍵字搜尋,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篇 QA
Q1. 今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包含之孕婦及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其認定方式為何?
A:
1. 已領取國民健康署編印「孕婦健康手冊」之懷孕婦女,若懷孕初期產檢院所尚未發給孕婦健康手冊,則可檢附診斷證明書。
2. 持有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完成新生嬰兒登記之戶口名簿之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以「嬰兒之父母接種年月」減「嬰兒出生年月」計算小於等於 6 個月)。
Q2. 為何將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納入流感疫苗接種計畫之公費疫苗使用對象?
A:嬰幼兒為流感的高危險族群,惟 6 個月內嬰兒尚不適合接種流感疫苗,為保護嬰幼兒,將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納入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以保護嬰幼兒;另外有研究也顯示,婦女在懷孕及產後 2 週內,感染流感後發生併發症及死亡風險都相對較高。
Q3.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應該去哪裡接種公費流感疫苗?
A:您可以到全國各鄉鎮市區衛生所、流感疫苗合約醫療院所接種公費流感疫苗,不受戶籍地限制。
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篇 QA
Q4.今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包含之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其認定方式為何?
A:
1. 幼兒園托育人員:依據 104 年 7 月 1 日公布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所稱教保服務
人員,包含在幼兒園服務之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等。
2. 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包括托嬰中心之主管人員、托育人員、教保人員及助理教保人員等。
Q5.為何將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納入流感疫苗接種計畫之公費疫苗使用對象?
A:鑑於托嬰中心、幼兒園等場所內之嬰幼兒為流感高風險族群,罹患流感容易產生群聚並且併發重症,因此該等場所之主要照顧者接種流感疫苗可以間接保護嬰幼兒,經提 106 年 3 月 13 日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會議,將「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納入 106 年度流感疫苗接計畫實施對象。
Q6.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應該去哪裡接種公費流感疫苗?
A:由其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及造冊後,再送請當地衛生局所協調安排接種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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