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日前北市舉辦第五場居住正義論壇,宣布明年起將實施租金補貼分級制;這項宣示,獲得在場學者及社運團體肯定,認為是相當進步的做法。不過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任何補貼政策都是便宜行事的做法。
要真正彰顯居住正義、照顧弱勢者居住需求,政府還是應該盡快廣建公宅,同時更必須打破目前公宅租金假齊頭式平等的現況,也同樣按照承租者收入水準採取分級制。至於補貼政策,應慎重考量其存廢及必要性。
過去以來,政府都把社會福利簡化成補貼;簡言之就是砸錢了事,從老人津貼到租金補貼,無一不是如此。
但社會福利真的這麼簡單就能做到?答案絕對是否定的。
就以老人福利來說,還牽涉醫療及長期照護等;但過去政府便宜行事,認為灑錢給老人津貼就行,等到步入超高齡社會後才發現事態嚴重,亡羊補牢。然以目前台灣社會老化的程度,只怕政府就算猛踩油門,還是很難面面俱到。
同理,住宅政策也是一樣;過去政府只做了兩件事,一是給購屋補貼(包含利率補貼及優惠貸款),二是蓋國宅。總之就是認為,人民居住需求大事,全部可以透過市場機制解決。
但實況絕非如此;很多弱勢者面臨居住歧視。經常是就算有足夠的經費財力,也會因為附近居民的反對或冷嘲熱諷,到最後不得其門而入。當然就更別說更多弱勢者,面對一般租屋市場,更是經常碰壁,因為房東對承租者有諸多限制(同樣屬於歧視)。
在民間相關團體的鼓吹遊說下,如今政府終於開始推動公宅政策,立法院也通過住宅法,除明定政府有義務興建公宅外,也規範居住歧視等類似行為屬違法。然而公宅推動至今仍障礙重重,更因為弱勢保障額度不足、租金太高而受到質疑;住宅法則雖明定居住歧視違法,卻缺乏相關罰則,讓相關條文形同虛設。總之,政府保障弱勢居住權益,還有很多問題、障礙必須解決、克服。更離譜的是,還是有部分縣市無視住宅法,繼續興建賣斷式的國宅。
當然,公宅不能因為強大的避鄰效應而不去做,仍要持續溝通,因為這是對的政策。補貼政策方面,優惠房貸或利率補貼應該要落日,因為這不符比例原則,等於拿所有納稅人的錢補貼非最弱勢者(有能力購房籌足頭期款者不應是優先補貼對象)。蓋賣斷式國宅的地方政府,則真的該適可而止。
至於租金(補貼)部分,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不是不能給,但應該要先健全租屋市場,讓房東無法再避稅,租金補貼才有真正功效可言。而公宅租金,更應該同樣採取分級制度,按照承租人的收入水準訂定,而非目前單一按所謂市價打折;如此這般,才能真正讓公宅發揮最大預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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