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攸關國土永續發展的國土計畫法已於105年5月施行,是國土最上位法定空間計畫,也是土地開發利用最高指導原則,新草案已出爐,將於十月在各地公開展覽。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針對國土防災、農地維護、城鄉發展等國土空間利用重要議題,全國國土計畫草案明定土地使用指導原則,針對具有豐富資源、重要生態、珍貴景觀或易致災的環境敏感地區,未來將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以禁止或限制其他使用。
營建署表示,農業生產、生活及生態所需空間範圍,將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該範圍以農地農用為原則,不得變更作為工業等其他非農業使用。未來住商及產業發展需求的地區,將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以確保城鄉有秩序發展,並建構有效率的生產環境。
營建署進一步表示,為引導運輸、公共設施等資源在對的地點開發,該計畫草案會納入空間發展建議,且為尊重原民傳統文化,原住民族部落範圍將劃設為適當國土功能分區分類,並訂定符合部落需求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國土計畫已於全國各地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會,其後將提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預定於107年1月間陳報行政院審核,依法於107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內容可至該署網頁下載參考。
內政部營建署並於106年3月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規劃作業,依法於109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此外,內政部營建署已完成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設置要點等3項子法,將陸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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