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今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將於11月30日截止,台北市稅捐處特別提醒納稅人記得儘速繳款,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依稅法規定,如果逾期繳納稅款,每超過2日就要加徵1%滯納金,如果超過30日仍未繳納,除加徵15%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為協助因公告地價調漲,繳納地價稅有困難的民眾順利繳清稅款,北市政府已訂定地價稅延期分期繳納辦法,自今年起,若民眾地價稅額比前一次公告地價增加15,000元以上,可於繳納期限屆滿前,申請增加稅額延期或分期繳納。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如稅單没收到或遺失者,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向稅捐處及各稅捐分處申請補發,也可親自至各地方稅稽徵機關的全功能服務櫃檯跨縣市申請補發。
另為服務民眾,稅捐處表示,稅捐處所屬13個分處全功能服務櫃檯於開徵期最後1日(即11月30日)延長服務至下午6時30分,提供補發繳款書服務,民眾可以注意一下這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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