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祁家威針對同性婚姻保障議題聲請釋憲,大法官於今年做出解釋,宣告民法「未允許同性婚」違憲,消息一出,引起NHK、CNN、BBC等227家國際媒體關切,外媒稱此決議不僅是亞洲第一,更可能成為亞洲地區婚姻平權的領頭羊。
1986年,祁家威請求與男性友人公證結婚遭拒;1996年,許佑生與烏拉圭籍戀人於台北舉辦首場公開同性婚禮;2012年,釋昭慧法師為黃美瑜和游雅婷舉行台灣首場佛化同志婚禮;2013年,內政部承認跨性別伴侶吳伊婷、吳芷儀變性前的婚姻有效…一對對的同性戀人衝撞體制,以身試法,並非離經叛道,而是想向世人證明,相愛是人權,亦值得國家保障。而台灣亦可透過修法向世界證明,我們擁有自己的民主價值,和中國全然不同,通過婚平法案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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