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著鏡頭,坦承對警察揮拳,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對此得付出代價,起訴書上頭寫著,偵查中李婉鈺虛偽否認犯罪,以不實情節指責員警,無絲毫悔悟之意,藐視法律、莫此為甚,依強制未遂罪、妨害公務罪起訴,並且不得緩刑,以示懲戒、以儆效尤。
2017年11月28日,李婉鈺晚間九點多,找上前立委,也是雲林同鄉張碩文的家,狂按門鈴,驚動鄰居報警,員警到場後,李婉鈺還跟員警大吵一架。
密錄器清楚拍下她動手過程,得知李婉鈺被起訴,張碩文透過電話表示,不要浪費司法資源,便不再多說,至於李婉鈺不願出面受訪,辦公室透過LINE回應,起訴書很多內容與事實不符!
連為何要加強制罪都不告知,上週五律師補答辯狀,不到4天就起訴,顯然楊大智判案,只為了起訴而起訴,讓人見識到恐龍檢察官的浩瀚威權,事實上楊大智在台東擔任檢察官時,曾因當庭辱罵被告不雅字眼,引發爭議,但也有人認為他視惡如仇,評價兩極,但不論檢察官人品如何,李婉鈺遭到起訴,已成事實。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