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著鏡頭,坦承對警察揮拳,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對此得付出代價。
起訴書寫著,偵查中李婉鈺虛偽否認犯罪,以不實情節指責員警,無絲毫悔悟之意,藐視法律、莫此為甚,依強制未遂罪、妨害公務罪起訴,並且不得緩刑,以示懲戒、以儆效尤。
去年(2017年)11月28日,李婉鈺晚間9點多,找上前立委,也是雲林同鄉張碩文的家,狂按門鈴,驚動鄰居報警,員警到場後,李婉鈺還跟員警大吵一架。
密錄器清楚拍下她動手過程。面對被起訴,李婉鈺不願出面受訪,辦公室透過LINE回應,起訴書很多內容與事實不符,連為何要加強制罪都不告知,上週五(3月9日)律師補答辯狀,不到4天就起訴,顯然楊大智判案,只為了起訴而起訴,讓人見識到恐龍檢察官的浩瀚威權。
事實上楊大智在台東擔任檢察官時,曾因當庭辱罵被告不雅字眼,引發爭議,評價兩極,但不論如何,李婉鈺遭到起訴,已成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