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遠洋漁業整合系統,不管是小漁船還是大漁船,全都在掌控之中,為了解除台灣遠洋漁業長久以來的黃牌標籤,漁業署祭出重罰。
遭罰最嚴重的,就屬這一搜順得滿66號,因為未裝設VMS系統,去年7月進入馬來西亞檳城港,擅自駛離國外港口,沒有回報。漁業署認定是故意規避主管機關管控,違規情節重大,不僅罰錢,還廢止漁業執照。另外今年開始已經對19艘漁船開罰,總罰鍰金額高達4382萬元。台灣展現改善決心,只是因為執法處理時間過長,歐盟依舊有疑慮,還沒解除台灣黃牌處分。
漁業署再次重申,對漁民開罰也很無奈。但如果不拿掉黃牌,台灣遠洋漁業很難永續經營,期盼漁民配合政府合作,還給合法漁船生存空間。
(民視新聞/劉俐均、吳東祐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