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望去,水面上全是翻肚的死魚,順著水流而下散發陣陣惡臭,而且越漂越多,甚至綿延了好幾公里。
環保局獲報清查,清理了整整一個星期,發現魚群死亡數量高達1500公斤,原本以為是市區暗渠的家用污水,或是天氣炎熱所導致,沒想到下雨後,PH值仍然居高不下,環保人員著青蛙裝,以人工溯溪方式巡查,有了驚人發現。
稽查人員沿著羅東十六分圳往上游監測水質,設置12個攔檢點,果然在月眉圳發現3處不明廢水正在排放,而且散發刺鼻的氨氣味,源頭正是一間歇業的水產加工廠。
工廠先將氨氣排放到2個簡易水槽,再將吸收氨氣的強鹼廢水引流到水中,當場人贓俱獲,稽查人員立即要求停止排放。
魚群大量暴斃,查獲當時6月15日,正好是刑法第190條之一修正條文「流放毒物罪」公告生效,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業者將負起刑責,一旦判刑確定,將成為修法後全台第一起案例。
(民視新聞/黃富溢 宜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