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3歲的江小妹,走路走的非常不穩,語言能力也比同齡的孩子慢,時間推回,3年前江小妹還是9個月大的女嬰時,被陳姓保母從高處摔落受傷,家長說留下後遺症。
女童父親說,視力的部分現在都就是沒辦法對焦,不希望再有其他家長像我們這樣子。
家長告上法院,地院照重傷害罪判保母3年6個月徒刑。
但保母認為,女童傷勢沒這麼嚴重,要求送傷害鑑定,讓家長無法接受。
不過保母的委任律師也主張要替保母做精神鑑定,要判定是否有精神障礙。
事隔3年官司還在纏訟,家長心力交瘁,女兒要復建,太太無法工作,先生將壓力一人扛,而對於判決,保母無法接受,決定要再上訴。
(民視新聞/許家程、李柏瑾 台中報導)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