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照片提供:中華亞洲環境生態護育交流協會)
美國是一個發展動保議題歷史相當悠久的國家,甚至在2014年10月時,由FBI公開宣布,將虐待動物的行為的列為A組重刑犯(與縱火、謀殺相同);歐洲一些已開發的國家例如:奧地利,早在1846年前就把虐殺動物列入刑法中,瑞士和德國也分別在1992年、2002年,將動物保護也列入憲法保障之內。(延伸閱讀:棄養等於殺害,其實牠們才是重感情,你若不離生死相依)
因為有許多研究發現,會虐待動物的人,未來有很高的機率,會出現傷害他人的行為,為了能達到預先犯罪防治的效果,並提醒民眾注意到,出現動物虐待行為可能的成因,包含人格異常、情緒障礙、精神疾病或是酗酒吸毒…等危險因素,開始向民眾宣導正確的動保觀念,讓愛護動物成為保護社區安全的第一道防護線,強調預防勝於無法挽回的後果。但是目前的台灣,毀損文書罪都有2~3年的刑責,虐殺動物卻只判罰1年以下,嚴重反映出台灣在動物保護上,遠遠落後其他國家的現況。
向愛護動物、守護社區的愛爸愛媽致敬
「我們為社區解決問題,但為什麼要我們揹製造髒亂的黑鍋。」對於這些年所受的委屈,最後甚至被里長惡整,逼她搬到別處,一位長期餵養、照顧流浪動物的愛媽說,「我從這個里最早有一、兩百隻流浪動物,就開始做餵食、節育的行動,我用自己的錢為牠們結紮、就醫,親手整理環境衛生,為了這些生命和社區,花了無數的時間溝通,我讓這個里的流浪動物,從一、兩百隻到現在只剩下30隻,我每幾個小時就出來巡守社區,我所有的一切都為了這個社區而燃燒殆盡,為什麼最後要被趕走的是我!」
如果說老一輩的人不瞭解,說有人餵牠們才會在這裡,那就算了!但是難道連年輕人也不明事理,也跟著相信這個歪理嗎?其實,一個社區中如果沒有流浪動物的話,很快的就會有其他社區的浪浪開始入侵,而一個社區中若做好TNR,這些流浪動物則會幫忙守護社區的安全,這是一個常識,也是國外的專家早就出具數據證實的事。為什麼在國外,大家都知道社區的事,就是每一個人的事,在這裡,人人都把責任推給別人,假裝不關自己的事。我們的政府,應該要花力氣修正這些落後、且不正確的觀念,並不是跟著這些不明事理的人,驅趕真正要守護社區的人。
台北世界動物日✕兒童新樂園
2018年10月4日(四)08:00~16:00,一起來協助台北世界動物日的活動引導、宣導及遊戲進行,愛環境與動物的孩子是不會變壞的。善耕雲端找公益,服務學習真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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