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金管會為鼓勵國內新創事業的發展,推動採用「股票每股面額不限10元制度」,金管會今(26)日預告,包括相關法規以實收資本額為規範者,以後以淨值為依據,並且相關規定折半,例如原規定為實收資本額20%,改為淨值10%。
金管會今天預告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相關法規以實收資本額為規範者,以後改淨值為依據,並將相關標準折半。
證期局主祕周惠美說,若有上市櫃公司要取消10元面額,若有涉及換發新股者,得須報送證交所等,若涉及修改公司章程,也須召開股東會。金管會也放寬發行普通公司債,得以簡式公開說明書交付給投資人。
另外,金管會已取消發行普通公司債取消強制信用評等的規定,金管會表示,放寬所有發行普通公司債,都可以簡式公開說明書交付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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