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下國中女生認真聽著,子宮頸癌HPV疫苗介紹,沒想到在政府大力宣導下,一名16歲少女,兩年前施打完第二劑後一週,不但雙膝痛,就連雙手的手肘往內彎時也會痛。
就醫後發現,罹患了幼年型特發性關節炎,父母認為是疫苗惹禍,向衛福部申請救濟失敗,轉向法院請求撤銷原處分,成為國內首例循求司法途徑求償的「痛痛女」個案。
衛福部認為,女孩症狀與疫苗無關,只給醫療補助3萬元,父母無法接受,另打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訴願,並核准89萬2352元的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無法證明疫苗和症狀沒有關係,撤銷原處分對女孩不利部分,並判決衛福部應給予2萬到120萬的受害救濟。
官司還可以上訴,但疫苗協會理事長李秉穎認為,判決違反科學,表示「法官的判決並不是事實的判決,法官的判決有的時候是根據自由心證,那他的自由心證不一定是符合科學的人,有很多這樣子的對照研究,已經證實說子宮頸癌疫苗不會引起關節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