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副局長方志文表示,「華信航空松山飛往澎湖班機,上星期四發生民眾在班機起飛過程開直播,根據民航法第43條之二明確規定,除非經民航局公告,並經機長許可或組員宣可以使用,否則航空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當事人這種行為已經明顯違法,名航局今天也前往華信航,完整相關的調查,確認當事人身分跟違法事實後,將全案移送法辦。」
民航局調查華信航空,確認該名旅客身份,比對影帶後,確定陳姓民眾當天有登機,全案移送法辦,而依照民航法規定,可以對違規民眾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
民航副局長方志文表示,「華信航空松山飛往澎湖班機,上星期四發生民眾在班機起飛過程開直播,根據民航法第43條之二明確規定,除非經民航局公告,並經機長許可或組員宣可以使用,否則航空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當事人這種行為已經明顯違法,名航局今天也前往華信航,完整相關的調查,確認當事人身分跟違法事實後,將全案移送法辦。」
民航局調查華信航空,確認該名旅客身份,比對影帶後,確定陳姓民眾當天有登機,全案移送法辦,而依照民航法規定,可以對違規民眾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