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監測,國內有3.8萬國高中生使用。
董氏基金會指出,電子菸竟然可以堂而皇之的在網路上標識販售店家資訊,呼籲政府應該盡快修法,明令禁止電子菸、加熱菸製造、輸入、販賣、吸食和廣告,而(戎華儀報導)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指出,《藥事法》規定,不論加熱菸還是電子菸,只要含有尼古丁,且未向政府申請查驗登記就構成違法,製造、輸入,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陳列、販賣或意圖販賣,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千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政府應該盡快遏止不法。
姚思遠:『非常嚴重的一個犯罪行為,就政府而言,執行法律、打擊犯罪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而這些犯罪行為堂而皇之的在網路上進行宣傳,我們的政府竟然沒有做任何事情,讓這些廠家還可以堂而皇之的電子菸專賣店這樣的名義,要來進行銷售非法商品,這是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難以想像的現象。
』國民健康署菸害防治組組長羅素英表示,8成的新興菸品含有尼古丁、致癌物,還有會爆炸的風險,國健署監測國內有3.8萬的國高中生用電子菸,而美國研究發現高中生吸食電子菸的比率在7年內從1.5%快速竄升到20.8%,衛福部已經再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中納入加強管制電子菸,希望各界支持、早日完成修法。
(圖:戎華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