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益法今年元月六號起上路,不過目前尚未列入罕見疾病適用,衛生福利部正在蒐集各專業醫學會的意見,將再召開專家會議和諮議會討論後,討論包括罕見疾病在內的十二項疾病是否能列入適用,預計最快六月三十號公告。
(戎華儀報導)病人自主權益法讓法律上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患者,可透過諮商,事先簽下預立醫療決定,決定自己在生命末期,或出現不可逆轉的昏迷、變成永久植物人或極重度失智、罹患政府公告嚴重疾病時,可選擇接受或拒絕維生治療和營養,但目前罕見疾病還無法適用。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包括11項罕見疾病在內的12種疾病,目前衛福部正請各醫學會表示意見,將再召開專家會議和諮議會,討論哪些疾病是否需要另行公告,若有些疾病病程會走向末期,就適用現行規定,其餘的還需專業醫學會評估,衛福部預計6月30公告適用疾病和條件。
石崇良:『所謂的末期就是說生命的末期,沒辦法呼吸...,那有些罕病本身會走到末期,12項在討論,現在在請各醫學會研商他們的意見,到底合適不合適納入、臨床條件會是什麼、診斷依據會是什麼。
』衛福部部長陳時中26號在醫策會20週年研討會時表示,到今年3月底為止,有2168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未來能否被確實執行、安全地執行、不被濫用的執行,需要醫界積極討論。
(圖:戎華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