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同志團體為進行同性結婚登記的釋憲訴訟,號召三十對同志伴侶前往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結婚,其中兩對今天重回現場完成結婚登記手續,(戎華儀報導)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透過聲請同志婚姻釋憲,爭取同性伴侶登記結婚的權力,如今依據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在5月24號正式上路,終於能夠合法登記結婚。
伴侶盟兩對5年前試圖闖關爭取登記結婚的同性伴侶24號終於完成結婚登記,其中一對是伴侶盟創辦人、律師許秀雯和另一半、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
許秀雯說,今天是帶著驗收成果的心情來登記,不過同性登記結婚也就等於出櫃,家人和公司遲早會從戶口名簿及身分證發現,因此呼籲還沒出櫃的同志繼續努力。
許秀雯:『你在職場沒出櫃,你的身分證後面有一個配偶,名字聽起來就像是同性的,那這樣子的話你也有可能就是會出櫃,是不是?我覺得重點是在於說能出櫃的同志、想結婚的同志,就先結婚、先出櫃吧,如果那些還不能結婚、還不能出櫃的同志,我們就希望我們一起讓臺灣的環境更友善。
』另一對重回現場結婚的Alex和Joe,兩人交往11年。
Alex說,過去法令不允許同志結婚,讓他們分不清到底是經過理性判斷認為不需要,還是因為生來就沒有結婚的權力,如今能夠登記,相當感動。
(圖:戎華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