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國內陸續傳出過幾起蛋液製造業者製造過程不符合衛生標準的案件,食品要管理署為加強管理,針對全國五十幾家蛋液業者,制訂「蛋液衛生標準」草案和「蛋液產品標示規定」草案,預定明年元旦起實施,規定蛋膜破掉的蛋不得用於製造蛋液,蛋液產品還必須標示是否經過殺菌。
(戎華儀報導)部份食品製造業者會購買已經現成的蛋液作為產品原料,國內目前對蛋液產品只依照一般的食品衛生標準管理。
食藥署30號公布「蛋液衛生標準」草案和「蛋液產品標示規定」草案,規定不論蛋殼是否有裂縫或破損,以蛋膜是否完整,當作蛋品是否能做為液蛋產品的標準,只要蛋膜破掉,造成蛋黃蛋液流出,就不能做成蛋液和食品原料。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魏任廷:『列殼但是蛋膜完整,而且外在是沒有污垢的黏著,裡面內部的蛋也沒有洩露,那因為它保護的蛋膜都是還存在的,還是可以做液蛋的原料蛋的型態。
那如果已經是蛋膜也破了,我們俗稱叫破殼蛋,就是已經不可以做液蛋來使用。
』此外,2項草案還規定,蛋液產品必須標示「殺菌」或「未殺菌」,未殺菌的蛋液必須加註警語,不能用於生食,只能用在生產過程經過充分加熱或足以達到有效殺菌的食品中。
2項草案預計明年元旦起實施,違反標準或沒有依規定標示,可罰3到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可罰4到400萬元罰鍰。
(圖: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