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辦了創立以來第一場法人說明會,反倒因為這場說明會被證交所罰款。
證交所援用「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的規定,對鴻海開罰3萬元。
原因是證交所發現六月十日鴻海有一場針對法人的小型說明會,但沒有在說明會前一天依照證交所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輸入重大訊息,必須依規定罰款。
證交所也發函告知鴻海,以後必須確實依照規定辦理。
據了解六月十日的法說會是公司內部找法人先聊聊,過往市場也有類似案例遭罰,但是鴻海遭罰特別引人注目。
一方面是鴻海從未召開過法說會,二方面是鴻海與台積電、大立光等同屬台股重磅級上市公司,營運狀況也很上軌道,幾乎沒有因為發佈重大訊息而遭到處罰。
不過,一回生兩回熟,往後鴻海約每半年會開一次法說,有了這次經驗,應該不會再因為法說會召開再被罰款了。
(中廣記者張佳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