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某中古車行挾持人質案件的 2名持槍的林姓男子,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開庭偵訊,認為有逃亡、勾串滅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地院今天下午訊問後,裁定羈押禁見獲准。
37歲的林姓男子與一名余姓被害人有感情糾紛,今年5月26號上午6點50分,夥同另一名林姓男子等多人,持槍對余姓被害人所在的汽車旅館開槍射擊,桃園檢警等單位展開偵辦追查。
專案小組在於12號下午6點21分循線追緝林姓男子等2人到桃園區三民路中古車行,林姓男子等2人持槍欲強盜財物,並在屋內挾持9名民眾,直到晚間11點15分,釋放全部人質棄械就擒。
檢方開庭偵查時,檢察官認林姓被告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案件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