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昨天晚間通過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公投舉行時間改為每兩年一次,而且限定在八月第四個週六舉行,儘管屏除了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的規定,但修法過程中處處可見執意修法的背後不脫選舉考量,他日若民進黨在野,恐怕又將改弦易轍。
(戎華儀報導)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17號晚間,在立法院議場主席臺遭國民黨立委丟水球圍攻之下通過,主持議事的副院長蔡其昌邊躲水球邊制止,透過麥克風還可聽到水球砸向主席臺的聲音。
蔡其昌:『請國民黨的同仁...(砰)...不要再做這種可笑的事情好嗎?請國民黨的同仁,你們拿水球砸我們自己的同仁。
國民黨同仁這種暴力的行為,這種不尊重議會、不尊重民主的行為...(砰、砰砰)...,是可以的嗎?』民進黨主張,公投是人民行使創制權和複決權的體現,不該有其他的投票干擾大家充分行使權力,公投成為政治動員工具的情況在去年地方九合一選舉尤為明顯,因此主張公投和大選脫鉤。
然而回顧過去的總統選舉史,民進黨首度執政、陳水扁2度當選總統,同時舉行防禦性公投和臺灣入聯公投,2次的勝選都與發動公投密不可分,對照如今的說法,該如何自圓其說?唯一能解釋的,就是去年地方選舉同天舉行10個公投案投票出現的投票亂象,被民進黨拿來為敗選替罪,不論公投綁不綁大選,都仍是民進黨的選舉工具,只怕看在眾多公民團體眼中,會種下更多芥蒂。
(圖:截自立法院議事轉播系統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