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今天通過「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個人及營利事業從境外和中國大陸匯回資金從事投資,可享有優惠稅率。
至於匯回的資金不能投資不動產,如果沒有實質投資,必須存在專戶5年。
不過在野黨仍然質疑,資金解凍後仍然可能影響國內房市,這項法案根本是租稅特赦。
(李人岳報導)立法院3日三讀通過「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賦予個人和營利事業從中國大陸等境外匯回資金投資的租稅優惠。
根據三讀條文,匯回的資金5%可自由運用、25%可投資股票、公債等金融商品、70%可投資創投或重要國家政策產業,沒有產業別限制。
不過,條例規定,匯回資金不得投資不動產、必須存入金融機構的專戶控管,且必須遵循洗錢防制的相關規範。
在法案通過後的兩年內匯回的資金享有優惠稅率,第一年匯回稅率8%,第二年匯回10%;如果實質投資特定產業,如5+2創新產業等,可以退回一半的已繳稅金,也就是稅率將再降到4%及5%。
至於匯回的資金如果沒有實質投資,必須存在專戶內5年,第6年開始才可提領、每年可提取1/3。
民進黨立委余宛如說,蔡英文總統早就預示中美貿易大戰將引發資金鮭魚回流;不過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質疑,民進黨賦予海外資金4%到5%的稅率,相對於修法通過前就匯回的資金仍然適用20%稅率,明顯會有租稅公平問題。
曾銘宗並認為,未投資資金雖然凍結5年,仍然會對金融情勢及不動產價格飆漲造成影響,今天法案都完成三讀了,相關機關至今都還沒有提出相關報告。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也質疑這項法案是租稅特赦,曾銘宗強調國內並不缺資金,而是缺乏實質投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