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署台北關從委託報關的貨品中,竟然發現保育類烏龜、鱷魚等動物,共計53隻,市價約新台幣500萬元,調查後依法送辦。
如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重將處5年有期徒刑,150萬元罰金。
台北關表示,昨天下午查驗林姓男子委由報關業者,從馬來西亞報運進口熱帶魚中,經開箱查驗,發現其中一箱裝有烏龜及鱷魚等疑似保育類野生活體動物,共計53隻。
由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鑑定結果,為一級保育類安哥洛卡陸龜2隻,二級保育類棕靴稜背龜21隻,一般類巴西龜計27隻,鱷魚3隻,總市價約500萬元。
台北關依規定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法辦。
查獲的珍貴保育類活體動物,將暫交由台北市立動物園圈養。
海關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野生動物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
如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