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政策7月1號正式實施,環保署統計近一個月全台同步展開稽查家數達3339家,並在5縣市中查到8家不符規定,開立勸導單。
按環保署公告,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對象約8000家,內用餐飲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
違規業者,第1次違規將施以勸導,第2次未改善則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環保署說明,大多違規的業者是因改用生物可分解吸管,卻在稽查時無法提出環保標章的證明文件,只有1家速食業者是仍然使用塑膠吸管;對已開立勸導單的業者會給予一個月改善期間,之後再次進行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