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成員周庭,上午先後被港警拘捕,下午被送往東區裁判法院調查後,各以一萬元現金交保,法官要求遵守宵禁令等,並將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
同案的眾志主席林朗彥沒有出庭。
據說他已離開香港。
三人都控涉及6月21日案件,包括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核准集結等罪名。
香港警方今天接連逮捕四名異議人士,包括清晨的陳浩天、黃之鋒及周庭,罪名則是涉嫌「參與暴動」及「襲警」,今天中午左右再傳民主派沙田區議員許銳宇也遭逮捕。
針對港府這次搜捕行動,新華社報導稱,「『港獨』組織頭目黃之鋒、陳浩天、周庭被香港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