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宣布出售F-16戰機給我國,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戰機採購特別條例,根據軍方規劃,特別預算將以2500億元為上限,從明年起分7年執行,預計到115年可以完成交機。
所需要的經費將移用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者以舉債的方式來辦理。
(李人岳報導)美國政府宣布出售66架F-16 block70戰機給我國,行政院會5日通過「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為2500億元特別預算提供法源基礎,根據軍方規劃,特別預算將以2500億元為上限,從109年起到115年分7年執行,所需經費得移用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債方式辦理,每年舉債的額度不受公債法第5條第7項的限制。
國防部副部長張哲平表示,全案預計109年簽署發價書,在112到115年間交機。
張哲平:『我們預計在109年完成簽署發價書,110到111年以兩年時間'請美方再做細部評估,確認我們需要的細部需求和生產準備,預劃在112到115年交機66架。
』對於預算舉債是否可能排擠到前瞻基礎建設等其他經費,軍方強調,舉債上限會由財政部和主計總處統籌規劃管理,行政院發言人Kolas則強調一定會嚴守財政紀律。
另外,軍方對全案仍稱為F-16V Block70採購案,張哲平說,這是為了凸顯新戰機採用的先進航電系統,繼續沿用也是為了接地氣,未來交機後還是會根據單、雙座機稱為F-16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