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由匡希恆主導的聯名信函,簽署人士橫跨兩大黨派。內容指出2016年3月18日,由前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簽署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加國際刑警組織的法案,已經生效成為美國法律。
該項法案除了指示美國國務卿研擬策略,協助台灣獲得國際刑警組織觀察員身份之外,也要求由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與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共同轄管的國際刑警組織華盛頓分部,為台灣爭取觀察員身分,並督促會員國加入支持行列。
信函內容提到,台灣因為無法參與國際刑警組織,因此不能使用該組織設立,提供全球犯罪資訊的「全球警察通訊系統(I-24/7)」,僅能從美國等友好國家,取得犯罪相關二手資訊。同時也無法迅速和國際社會分享有關犯罪、可疑活動的訊息,導致形成全球犯罪防治的缺口,增加世界安全風險。
因此參與聯名的47位眾議員要求巴爾、蓬佩奧說明,司法部和國務院是否有和國際刑警組織華盛頓分部、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合作,並提供協助。另外也要求說明,下次國際刑警組織執行委員會召開以前,美國行政部門是否會透過發言、投票等行動,提出支持台灣取得觀察員身分,以爭取其他會員國支持。
而對於美國眾議員以具體行動力挺台灣,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上午表示,外交部感謝美國行政部門及國會對於台灣參與國際刑警組織的支持與有力協助,也呼籲國際刑警組織應儘速就台灣參與做妥適安排。
(民視新聞網/詹雅涵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