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陸續為全軍換發數位迷彩野戰服,不過監察院發現國防部的政策規劃和執行程序出現疏漏,不但要賠償合約廠商5千多萬元,還造成基層部隊野戰服供應不足、廠商虧損、軍方賠償的三輸情況,因此通過糾正國防部。
監察院指出,國防部辦理第二期「302廠委託民間經營案」橫向聯繫嚴重不足,在還沒核定「數位迷彩野戰服換裝計劃」前,就將302廠委外契約中訂購的迷彩野戰服改為數位迷彩服替代,但國防部又暫緩辦理換裝計劃,導致在契約期間無法重新採購迷彩野戰服,造成基層部隊服裝供給不足的情況,監委認定國防部執行數位迷彩服換裝計劃的過程失當,應該糾正。
監察院還發現,軍方為了提升軍工廠營運效益,推動民營化,從95年起陸續辦理兩期各5年的「委託民間經營302廠採購案」,但是辦理第一期時因聯勤司令部作業疏失,導致延宕追繳5千萬元押標金,甚至超過時效無法追繳。
第二期又因為委製金額偏低遭法院判賠廠商5700多萬元,內部作業失當,損害國防部權益,監委也要求軍方應該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