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今天公布協助處理留滯大陸的台人案件統計,2016年以來已協處145件,其中赴陸經商者有76件,占52.4%;其次是受刑人有23件、占15.9%;無居所者則有13件。
海基會表示,協處滯陸國人多數都在東南沿海省份,廣東省數量最多,共81件,占55.9%;其中台商集中地東莞市有52件,求助案件量遠超過其他省市。
另外,福建省有10件,四川省8件,江蘇省及北京市各有7件。
海基會指出,東莞早期是台商製鞋業、家具業等加工貿易產業的投資集中地,由於中國大陸於2007年、 2008年實施兩稅合一與調降出口退稅率、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加上後來發生的金融海嘯,這些產業面臨嚴峻的考驗,紛紛遷往越南、印尼等東南亞國家。
有部分台商沒有及時轉型或外移,面臨經營的困難;有些台幹也因而失去原有的工作,這些人在壯年時赴陸工作,20多年過去,陸續到了退休年齡,即使能留在中國大陸勉強找到謀生之計,但因缺乏社會保障,只要一生病,問題就會浮現。
在協處類型方面,疾病因素的案例有62件,死亡有34件,因案服刑期滿22件。
大多數個案都同時有證件逾期或遺失、無經濟能力、生活難以自理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