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指出長榮企業工會日前選舉過程有多項瑕疵,兩千員工連署抗議,長榮航自辦選務順利完成,這次具有投票權的員工9,091人,有效票為3,725張,整體投票率達到42%,已公告相關選舉結果,並將依法向桃園市勞動局核備。
(李明朝報導) 長榮航空表示,第七屆勞資會議代表將在10月31日任期屆滿,依法應由工會辦理選務,選出下屆勞方代表,但長榮航空企業工會違法黑箱作業引起公憤,公司超過2千名同仁連署抗議,怒指長榮企工選舉過程有多項瑕疵,包含投票過程及結果不公開、事前不提供選舉辦法、投票時間過短、選舉結果的保障名額人數與公告不符等問題。
長榮航空表示,自辦選務在 10月15日順利完成,一切依照法規,開放員工選出,依員工之職務屬性、部門、工作地點及人數多寡,區分飛航組員、客艙組員、南崁地區地勤職員、台北地區地勤職員、桃園機場地區地勤職員、其他地區地勤職員等六大選區,席次分配兼顧人數及職類特性,由員工參與勞方代表之推選,以求公平、公正之原則,選舉過程全程透明、公開。
這次具有投票權之員工為9,091人,整體投票率仍達到42%,有效票為3,725張,長榮航空已公告相關選舉結果,並將依法向桃園市勞動局核備。
對於長榮航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鬧雙包,桃園市勞動局勞資關係科科長張哲航認為雙方應循司法程序處理,張哲航表示,依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5 條規定:「勞資會議之勞方代表,事業單位有結合同一事業單位勞工組織之企業工會者,於該工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之;...」同條第3項規定:「第一項勞方代表選舉,事業單位或其事業場所應於勞方代表任期屆滿前九十日通知工會辦理選舉,工會受其通知辦理選舉之日起逾三十日內未完成選舉者,事業單位應自行辦理及完成勞方代表之選舉。
」勞資雙方如果對選舉過程認為有瑕疵而影響效力,依勞動部召開會議的決議,認為應由雙方循司法程序處理。
長榮航空空服員罷工事件雖然落幕,不過後續動作並沒有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