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民眾停電時受困電梯的風險,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建築技術規則」修正草案,未來將強制新電梯裝設「停電復歸就近樓層」裝置,讓民眾搭電梯時能更安心。
(張柏仲報導)內政部表示,106年8月15號全台大停電期間,發生多起民眾受困電梯事件,經過討論研商,提出「建築技術規則」修正草案:未來新裝設的電梯,將要求配備「停電復歸就近樓層」裝置,以避免停電造成人員受困。
目前的「建築技術規則」第55條只規定六層以上建物,至少應設置一座以上昇降機能通往避難層;昇降機到出入口,周圍牆壁或其圍護物應該以不燃建材建造,以及機廂每一樓層出入口不得超過兩處。
這次「停電復歸就近樓層」的設置,可望進一步保障使用者的安全與便利性。
此外,為了提升行政效率,內政部這次也簡化建照審查流程:未來超高樓層、大規模建物或地下公共運輸系統相連接的地下建築物,其中「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經過內政部指定的專業機構評定之後,就可以送地方主管機關核發建造執照,不需要再向內政部申請認可,以便提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