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外送員接連發生行車事故引發社會對勞動權益的關切,雖然勞動部認定平台業者是「假承攬真雇傭」,不過連外送員也不領情。
隨著網路平台快速崛起,面對新經濟模式所產生的問題,必須拿出新辦法處理,不能停留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思維。
(李人岳報導)食物外送員接連發生行車事故,勞動部立刻發動勞檢並認定平台業者是「假承攬真雇傭」,不過不但業者反駁,似乎連外送員也不領情。
數位平台外送人員職業工會發起人許鋒銘在接受中廣新聞網專訪時坦言,目前外送員論件計酬平均每單可賺70元,如果成了雇傭關係,受到法令規定限制就不可能有這樣的優勢。
許鋒銘憂心,如果一定要由公司平台負責外送員勞健保,就成為勞雇關係,那月薪可能就開個23K,或許也沒辦法兼職了,因為公司可能要求一天至少要上線8小時。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則質疑,外送員的各種樣態非常複雜,還有很高比例是兼職人員,勞動部要如何規範管理?國民黨立委許毓仁指出,隨著網路平台經濟模式崛起,到去年5月止,在台灣透過虛擬網路平台媒合各種交易的彈性工時從業人員大約42萬3千人,但現行的「勞基法」、「勞保條例」或「職業災害保護法」都難以保障彈性工時人員。
許毓仁批評,目前的做法就如同當初Uber爭議時,政府修公路法解決Uber網路平台問題,這次勞動部又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立委指出,美國紐約在2017年5月已經實施保障自由工作者基本勞權法案,新加坡政府也成立工作小組,推動醫療保險等相關保障,不過政府現有的政策工具只是頭痛醫頭。
民進黨立委要求勞動部在一個月內提出相應配套,藍軍立委則提出應該制定全新模式的「自由工作者權益保障法」,面對新經濟模式所產生的新問題,決策者勢必要拋棄現有僵硬思維才能有效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