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閩晉漁05378號漁船洪姓船長,今年9月間進入我國限制水域進行拖網漁撈作業時,與我國一艘漁船發生漁具糾紛起了衝突,海巡署巡防艦馳往處理,命令停航遭拒。
閩晉漁05378號還撞擊巡防艦逃離,最後仍被查獲到案,由於船長同意支付100萬元損害賠償,桃園檢方全案偵結,以緩起訴處分。
檢方偵查,現年43歲的洪姓船長是福建省晉江市籍編號「閩晉漁05378」號漁船船長,未經我國主管機關許可,今年9月14號中午12時25分左右,進入我國限制水域進行拖網漁撈作業。
同日下午1點左右與我國「全日鑫66」號漁船,因漁具糾紛發生衝突,「全日鑫66」號漁船報請海巡署艦隊分署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處理。
海巡機關獲報後,派出基隆巡防艦前往,要求「閩晉漁05378」號漁船停止航行,洪姓船長為規避、妨礙、拒絕命令,仍然持續駛離,行進中,漁船右前船舷撞擊基隆巡防艦船艉左船舷,造成基隆巡防艦2號變形多處毀損,而不堪使用。
最後,漁船還是被查獲送辦,洪姓船長,犯後坦承犯行,檢察官要求並同意賠償海巡署艦隊分署新臺幣100萬元,檢方全案以緩起訴處分,洪姓船長已經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