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長林明溱今天在縣務會議中指示觀光處盡速擬定南投縣的露營產業管理自治條例,輔導業者申請合法經營,保障民眾安全與權益,他也希望中央能明訂專責的主管機關,並早日訂定專法,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
林縣長表示,隨著露營休閒產業的興盛,各界也逐漸重視露營產業的合法性及安全性,可由南投縣率先訂定露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藉此督促中央加快腳步訂定專法。
林縣長指出,自治條例的訂定會在相關法令許可下放寬申請條件,只要不砍樹、只做臨時性的簡易設施、作好水土保持與完善的安全設施,就可以核准業者申請設置合法露營區。
副縣長陳正昇則指出,縣府10月初時曾召開「露營產業與國土計畫座談會」,邀請縣內露營觀光產業發展協會會員進行討論與意見交流,目前縣府方面將由觀光處主導當窗口,並結合建設、環保、地政、農業等單位以及業者意見,擬定建議辦法提報給中央參考,未來也會透過立委發聲,希望中央儘快訂定母法,做好露營觀光產業的管理,呼應業者及民眾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