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香港政府在今天凌晨發表聲明拒絕我方檢警前往香港帶回嫌犯和證據,陸委會反批港方縱放人犯,令人匪夷所思,更揚言香港政府操作害人害己的送中條例,一切惡果,都應由香港政府承擔。
陸委會抨擊香港政府刻意拖延時間,不將嫌犯交給我方,甚至公然主張讓嫌犯自行搭機來台,完全漠視同一班機旅客的安全,只為達成讓嫌犯「自首」的政治目的,讓香港成為殺人犯可以到處行走的罪犯天堂。
陸委會更指出,根據我方法律,嫌犯被通緝就不符合自首條件,香港卻一廂情願以自首方式處理,陸委會希望港方熟讀並且尊重我方的法律和制度,不要混淆視聽,更坐實外界對於香港政府別有用心的指控。
至於香港政府在聲明中宣稱今年3月提出要來台「討論殺人案的協作安排」,陸委會反批,香港政府當初是妄想送中條例過關才主動要磋商,我方當然不可能為傷害人權自由的惡法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