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員警昨天(5日)晚間在大寮區一處十字路口處理車禍時,突然遭到一名機車騎士撞倒,造成員警手腳受傷,幸好傷勢沒有大礙,肇事的機車騎士也受傷送醫,警方調查,這名騎士有酒精反應,將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溫蘭魁報導)這起員警處理車禍被撞的事件發生在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與萬丹路口,昨天(5日)晚間九點多,林園分局忠義派出所接獲通報,這個路口發生機車與汽車的交通事故,一名趙姓員警前往處理、繪測現場圖時,另一名機車騎士經過,疑似沒有注意到前方狀況,先是撞到警用機車,再撞倒趙姓員警,造成員警左手擦傷、右腳瘀青,騎車的男子自己也骨折送醫,警方事後對他進行酒測,有酒精反應,林園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胡德匡說「可能因為超車不當,或者是未注意前方,所以,在這個過程中,撞擊到我們警戒的車輛,撞擊到警戒的摩托車之後,又碰撞到我們處理車禍的員警。
」胡德匡分隊長表示,警方處理第一起車禍時,有依規定在發生事故的機車後面停放警用機車警戒,沒想到,第二起事故的機車騎士卻沒有注意到而撞上員警「大概在事故大概10到15公尺左右,我們放置一部警用機車,有打開警示器,原則上,是這樣子,兩位同仁是在路邊警戒,順便交通指揮。
」警方除了將受傷的騎士送醫,也將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函送法辦。
(照片: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