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十一月三十號起對於臺灣到泰國申請個人簽證的旅客實施電子簽證及電子支付,還要求附上三個月內的財力證明,引發國內輿論抨擊這是不對等待遇,抨擊外交部缺乏作為。
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呼籲泰國降低臺灣旅客的簽證費作為彌補。
(戎華儀報導)台灣民眾黨3號下午針對泰國發給臺灣旅客的簽證必須附財力證明召開記者會。
出席的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簽證委員會主委蕭勤建指出,泰國幾個月前就告知臺灣旅行業者,泰簽申請將e化作業,業者雖贊成,這幾天實際為旅客代辦申請卻發現手續比以前更繁瑣、費時、耗費人力。
蕭勤建:『包括證件啦,以及電子機票啦、住宿啦、財力證明啦等等要掃描上傳之外,我們還要預約將你的護照正本再送到泰辦處,去貼正式的簽證。
因此在這手續的繁瑣上面,比以前來說,旅行社大概增加的人力耗損可能要2倍以上。
』蕭勤建表示,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本週四將邀集簽證中心、大型旅行業者與泰國駐臺辦事處溝通,討論實際運作發生的問題。
蕭勤建必向泰國駐臺辦事處呼籲,泰簽e化作業等於是讓臺灣的民眾和業者替辦事處減少人力負擔,因此希望泰簽規費降價,以回饋臺灣旅客和業者。
民眾黨發言人陳思宇表示,外交部宣稱泰簽新制是全球適用,但中國大陸民眾申請泰簽不用附財力證明,呼籲外交部應該向泰國爭取。
(圖:截自台灣民眾黨臉書影片畫面)